周朝的时候,魏国有一位慈母是孟阳的女儿,芒卯的后妻,她生了三个儿子,而芒卯的前妻生有五个儿子都不喜欢这位后母。但母亲对他们都很宽厚,前妻的五个儿子还是不喜欢她。这位慈母命令自己三个儿子,三个亲生儿子不可以和前妻的五个儿子受同样的待遇,无论是衣服饮食、起居进退都远不如前妻的儿子。虽然这样做,但是前妻的五个儿子还是不喜欢她。
过了不久,前妻的第三个儿子违反了、违犯了魏王的命令,依法要判死刑。慈母心中很忧愁又悲伤,早晚都很勤苦的为了营救她的第三个儿子而去奔走。有人就说了,前妻的儿子如此这样不喜欢妳,妳为何要那样『勤劳忧惧』的去奔走营救他呢?慈母说了,我的亲生儿子虽然不喜欢我,我也一定会想办法解救他的灾祸。就假设说了,她的亲生儿子虽然不喜欢我,我也一定会想办法解救他的灾祸,因为母爱嘛,除去他的罪刑。现在我对丈夫前妻所生的儿子,他的命危在旦夕,如果我不这样奔走来抢救他的话,那他们跟没有母亲有何不同呢?他们的父亲就是怕他们这五个儿子成为孤儿,所以才来娶我当继母,继母也是人母,我如果不爱她的儿子,他前妻的这五个儿子,我可以称为『慈』吗?,我只爱自己亲生的儿子,而忽视了前妻的五个儿子,可以称为『义』吗?「不慈不义」,凭什么立足于这个世间呢?他们虽然不喜欢我,但我可以忘记义理吗?这个孟阳的女儿不愧是慈母。
于是这位慈母就前去游说魏王,魏王被她的义行感动,非常地景仰她,于是就赦免了她丈夫第三个儿子的罪,让他回家。
从此以后,她丈夫前妻这五个儿子对待这位慈母,就像自己的亲生母亲一样的和蔼。所以证明「凡是人,皆须爱」,人是可以教得好的。由于慈母能够以礼义来教导八个儿子,所以他们都成为魏国的大夫、卿或是士。摘自《太上感应篇汇编》(第二四六集) 黄柏霖警官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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