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中蕴含的智慧是无穷的,若想深入了解佛法是需要认真去领悟的。而且在传承佛法中慧远大师的影响力是很大的,此外,慧远大师的理念也是很深的。接下来一起来看看这方面的内容吧!
慧远是中国汉地早期佛教奠基人之一,他所创建的庐山僧团是汉地教团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庐山僧团的僧制建设,为中国佛教早期教制的构建提供了新型的僧团模式。同时,在修行理念统一方面,庐山僧团“禅慧并重’,思想是后来“禅净双修”的滥觞。此外,庐山僧团努力于解决中国传统礼教与外来佛教的矛盾,并通过结社的途径,寻求与士大夫之间的沟通。
在印度的宗教文化环境中,出家修行是一种纯粹的个人行为,僧团管理都是靠佛教的戒律。佛教传人中国后,受中国封建宗法制社会、高踞于这一社会之上的君主政权以及主导意识形态——儒教的三重制约,在教义的组织体制上都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在内因外缘的交互作用下,遂使中国佛教的僧制向国家的管辖制和禅僧的丛林制两方面演化。在经律论三藏中,律典传人较迟,故在戒律传人之前,汉地僧团实际上已有自行设定的管理制度。虽然在五世纪前半的短短二十年间,就齐备了四部完整的律藏。但是由于印度背景及本身文广义繁等特点,原已实行的“僧制"不仅没有废除,而且在政权的干预下还有所发展。关于僧制,以汉地早期佛教教制史上,以道安最具有影响力,他在襄阳为僧团制定共住规约,参照已有的戒律制定“僧尼规范”。《高僧传》卷五中说:
安既德为物宗,学兼三藏,所制僧尼规范、佛法宪章,条为三例:一日行香定座、上经上讲之法;二日常日六时行道、饮食、唱时法;三日布萨、差使、悔过等法。天下寺舍,遂则而从之。
道安所制定的僧尼规范,具有浓厚的中国色彩,并且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汤用彤先生对道安的僧制建设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其实东晋之初,能使佛教有独立之建设,坚苦卓绝,真能发挥佛陀之精神,而不全藉清谈之浮华者,实在弥天释道安法师。
如果说道安的“僧尼规范”是中国佛教奠基时期的纲要性探索,那么慧远则是在继承道安的基础上,对僧制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规定。在《出三藏记集》中保存下了当时慧远所制定制度的有关名称,如《法社节度》、《外寺僧节度》、《节度》、《比丘尼节度》(《出三藏记集》载陆澄《法论目录》各载其序)等[7]这些名称则向我们提示了当时庐山僧团关于比丘、比丘尼、外寺僧、结社等方面的制度已有全面的制定。通过对慧远著作文本的解读,使我们发见庐山僧团在印度广律尚未通行之前,慧远在承袭其师道安的基础上,为建设庐山僧团进行了有力而又适宜的规约制定,保证了庐山僧团修学有依,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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