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这是一个顺民意、得民心的奋斗目标。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典礼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胡锦涛同志的精辟阐述中,我们深深领会到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全国上下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的佛教,当然也是责无旁贷,理应承担起自己的一份责任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佛教至少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1 、大力弘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努力发掘佛教教义中符合现代社会需要的深刻内涵,积极宣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爱国爱教是中国佛教的优良传统,理所当然地要为当代佛教所继承和发扬。在当前形势下,佛教应该发扬与时俱进的传统,从教理的创新入手,努力挖掘佛教经典中适应时代需要的理论内涵,以浅显易懂、深入浅出的时代语言表达出来;积极探索教化人心的新途径、新方法,让佛教真正起到社会风气净化剂和精神障碍疏导器的作用;将自己融入社会,把自己的命运与社会的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推动社会文明前进的步伐。
2 、强化广大佛教徒的社会道德意识,培植“诚实守信”的精神风貌。
诚实守信,是佛教徒修学生活的基本原则。我们要教育广大佛教信徒并通过他们广为宣传诚实守信的优良传统,无论平时的做人还是经商活动,都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在做人方面,树立“正念”,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厉行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类的事情,诚实做人、谦虚做事;在经商方面,积极以“正命”为原则,以信誉、真诚打动顾客,靠正当的竞争赢得利润。树立对社会负责、对他人负责的精神,以自己的行为带动整个社会诚信风气的普及。
3 、大力弘扬慈悲济世、乐于奉献的大乘菩萨精神,关心帮助社会弱势族群,积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安定有序”。
佛教历来倡导慈悲济世的大乘菩萨精神,“拔除众生痛苦,给予众生欢乐”是佛教立世的根本宗旨,佛教,在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应该积极投身于慈善福利事业,大力兴办尊老爱老事业;积极参与希望工程建设;尽力资助贫困家庭的生活,帮助他们脱贫致富,精神上鼓励和引导他们树立信心,增强改变自身境遇的勇气。佛教界除了将自身有限的富余资金投入到社会慈善事业外,还要积极利用自身特殊的社会影响力,为极大地改善社会弱势人群的境遇而筹措资金,从而集全社会之力,共同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让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从而增强群体的凝聚力,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长治久安。
4 、佛教界应该尽己所能,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和身体力行措施的推行,带动全社会共建健康有序的文明世界,为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保护生态环境、倡导健康向上的文明行为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佛教的缘起理论及戒杀实践对当今的生态及环境保护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佛教徒可以通过大力弘扬佛教中一切有益于环境保护的思想,主动地倡导一些健康向上的文明行为以扭转社会的不良习俗,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和实际措施的推行,积极推动全社会共建健康有序的文明世界,为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同时又是一项长期任务。让我们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自己的行为示范社会,以自己切合时代的理论化导社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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