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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佛教文化与和谐社会

发布时间:2023-08-21 12:55:45作者:念诵网

略谈佛教文化与和谐社会

  非常感谢主办方的邀请,使我有机会向大家汇报一下对“佛教文化与和谐社会”问题的一点思考。限于时间和篇幅,我主要想分三点概要来谈:一、佛教文化的意义;二、和谐社会的意义;三、佛教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一、佛教文化的意义

  “佛教是文化”的说法由来已久。毛泽东自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来便曾多次指出“佛教是文化”。改革开放以来,在赵朴初等教内外有识之士的大力弘扬下,“佛教文化”的概念也逐渐被大家所熟悉和接受。那么,提倡“佛教文化”的意义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回顾一下什么是“文化”。

  在今天,一般来说,文化“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特指社会意识形态”(《辞源》)。但在古代,它有“以文教化”,即“晓之以理,移风易俗”的意思,因此也就有“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说苑》),就是“先理(礼)后兵”的说法。“文”的本义原指交错的纹理(纹路),“文”的俗字就是“纹”(《说文解字》)。《易经》说:“物相杂,故曰文。”指不同的东西交杂在一起,彼此之间有了分界,就形成纹路。所以,这个字也就具有“事物的理路、道理、规律”的含义,因此,文化也就具有总结和运用规律——“规律化”的含义。

  就其本质而言,我们可以给“文化”下这样的定义:文化是人类对其所知范围内的宇宙人生的规律加以总结、归纳、提炼、升华之后所形成的生存智慧的结品。

  人类被称为“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有着深刻的理性和丰富的情感,对自己生活于其中的历史和现实的环境状况有极其深刻而广泛的认知、感受和体悟,能够对生活的内在逻辑和规律给以提炼和升华;同时,人类又是以社会形式群居的,复杂的社会结构和变幻的社会生活与人类的理性和情感总是相互激荡,必然会孕育出丰富多彩的文化现象。所以,凡是人类在生活中所总结、提炼(发现规律)和发明、创造(运用规律)的东西,包括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乃至社会意识形态,无不是生存智慧的结品,皆可以谓之文化。当然,文化并非全都是精华。有真知,有谬见;来自于真知的是精华,来自于谬见的是糟粕。而人类文化的现实状态往往是真知与谬误并存,糟粕与精华交杂。所以,人类对于文化总是面临着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抉择。

  由于文化的内容包罗万象,过于宽泛,所以,当我们讨论文化问题的时候,就需要根据情况对所讨论的范围给以适当界定。比如,我们在此所讨论的“佛教文化”就是把文化的命题界定在与佛教有关的范围之内。,

  那么,什么是佛教文化呢?佛教文化的概念实际上也是非常宽泛的,它包括了佛教的信仰、经书、义理、组织、仪轨、绘画、音乐、建筑、医疗、工艺、逻辑学等等,难以穷尽。当我们讨论佛教文化问题的时候,不仅需要对所讨论的范围给以进一步的界定,而且还必须弄清什么是“佛教文化”的核心,如果不从核心来看佛教文化,就难免会迷失于纷繁复杂的佛教文化的表象之中。

  什么是佛教文化的核心?《法华经》说,诸佛出世的大事因缘在于“开示悟人”——开佛知见,示佛知见,悟佛知见,人佛知见。就是说,佛陀出世的使命是向众生展示他所觉悟的内容——宇宙人生的实相(示佛知见);让众生理解它,明白它,体悟它,接受它(悟佛知见);然后共同走佛陀所走过的清净解脱的道路(人佛知见);最终达到与佛陀一样的大彻大悟的清净解脱的境界(开佛知见,得清净)。为什么佛陀要出世“开示悟人”?因为众生有苦,被无边苦难所煎熬。“开示悟人”的核心是“苦集灭道”。苦——揭示生命的困局;集——揭示困局形成的原因;灭——揭示困局的解脱;道——揭示解脱困局的具体路径和实践方法。这是佛教所揭示的真理,称为“四圣谛”、“四真谛”,它通贯于大小乘佛法,是佛教的“根本*轮”,是解脱苦难的原理体系,是佛法的灵魂、核心和总纲。其中,最为核心、精粹的就是“集谛”对“苦因”的揭示——缘起和佛性,如果没有佛陀对这一宇宙人生实相的大彻大悟为前提,任何清净解脱都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经云:见缘起则见法,见法则见如来。

  佛法的核心如此,外延也如此,整个佛教文化的大厦都是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建立起来的——一切都是为了使生命解脱苦难,恢复固有的自由和尊严!

  由此看来,佛法不是别的,而是一种能究竟彻底地摆脱生命困局的这样一种生存智慧的结品。它不仅是名副其实的文化,而且是具有崇高境界的卓越文化。因此,我们可以给佛教文化归纳出这样一个简明扼要的定义:大彻大悟的佛陀对宇宙人生的本质和规律(实相、真理)进行总结、归纳、提炼和升华所形成的解脱生命苦难的生存智慧结品。

  这就是佛法——“苦集灭道”*轮——的实质。无论是谁,只要他能运用这种智慧,转动这个*轮,就可以摆脱任何生命苦难和困局。所以,无论对整个人类社会,还是对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它都是一笔真实不虚、难能可贵的文化财富。这应当就是“佛教是文化”的深远意义所在。

  二、和谐社会的意义

  那么,当今中国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首先,什么是和谐?

  和,《辞源》释有多义:(1)和顺,谐和。《易·乾》:“保合大和。”《礼·中庸》:“发而皆中节谓之和。”(2)和平。《孙子·行军》曰:“无约而请和者,谋也。”(3)温和,如“和风”。(4)调和。《国语·郑语》:“和六律以聪耳。”含有相反相成之意。《左传·昭公二十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xi hai)盐梅以烹鱼肉。……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此以水火相反而成和羹,比喻可否相反相成以为和。(5)交易。《管子·问》:“而市者……而万人之所和而利也。”(另外还有六义,此略)

  谐,《辞源》释曰:和合,协调。《书·尧典》:“八音克谐,无相夺伦。”《左传·襄公十一年》:“如乐之和,无所不谐。”

  和谐,《辞源》释曰:协调。《左传·襄公十一年》:“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晋书·挚虞传》:“施之金石,则音韵和谐。”

  通过以上解释,可见,“和谐”一词,主要由来于对音乐的形容。乐(yu色)就是把不同的声音,相反相成地、协调地组合在一起,能给人带来喜悦、愉快,让人心旷神怡,手舞足蹈,让孔子三月不知肉味。众音和谐则乐(yu色,喜悦愉快),寡音不和谐则不乐,所以才称之为音乐。这就意味着,各种不同的因素相反相成地协调为一种相对的均衡状态就是和谐,反之就是不和谐。这就是“和谐”这个词的含义。

  同样,人类社会是由无数不同的个人和各种各样的团体所组成的,当这些不同的个人和团体相反相成地协调为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时,这个社会才不会动荡不安、单调乏味,这就是社会的和谐。古人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国语.郑语》)这是一种深刻的辩证法的智慧,是古人深入观 事物运动规律而总结提炼出来的文化精华,事无大小,无不适用。比如,水与火只有相互制衡才能煮熟食物,若火胜水,则焦;若水胜火,则不熟。又如做买卖,只有当讨价还价达成均衡(相互妥协)时自愿成交,才可谓之交易,否则就是欺行霸市。古时市场交易也称为“和”,“和气”则“生财”。如果形成垄断,使讨价还价不能充分进行,就不成其为交易,就是不“和”,商业就不能很好发展,这就是“同则不继”。现代国家为了使经济发达,都要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使交易公平进行,经济健康发展,这就是“和实生物”、“和气生财”。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关注的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也正是源于这个道理。

  但遗憾的是,在古代,这样一种古老的充满了辩证法智慧的“和”文化,由于自身的发展未能圆满完成,尚存一些致命缺陷(比如,趋同的文化趋向),于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便开始渐渐无法实行,而逐渐被“同”的文化所替代,使中国社会进入了漫长的弱肉强食、明显趋同的动荡时期。到了秦始皇一统天下,则正式拉开了循环往复地“同则不继”的大幕。

  秦始皇所建立的大一统的郡县皇权专制帝国,可谓大同,但正因为它极端大同,所以也极端不继,只存在了十五年就灭亡了。汉初统治者吸取了秦的教训,采纳黄老之术,无为而治,使民得以休息。但由于它的体制还是沿袭了秦的郡县皇权专制,所以好景不长,到了汉武帝时代,终究还是放弃了黄老之术,改为“独崇儒术、罢黜百家”,重新走向了大同的极端——选择了大同制度,同时又选择了大同的意识形态与之相匹配,形成了“内法外儒”的主流意识形态。然而,也正因如此,从此以后,汉代的政治也就不再稳定,乃至出现王莽篡权,导致西汉迅速衰亡。

  由秦汉所确立的大一统的郡县皇权专制制度及其“内法外儒”的主流意识形态,经汉魏两晋南北朝的震荡,到隋唐时代,随着科举制的建立而最终完备、定型,直到清朝灭亡,未有大的改变。而恰恰在这一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社会展现出了一个王朝兴亡的周期性规律,今人称之为“兴亡周期率”或“历史怪圈”。

  1945年黄炎培到延安拜访毛泽东,两人曾讨论过这个问题,黄炎培认为这个周期率很难跳出,毛泽东则认为共产党已经找到了新路,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五十多年以来,中国共产党肩负着破解“兴亡周期率”的历史使命,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各种建设理想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实践的探索,历尽了艰难曲折之后,如今确立了构建科学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笔者认为,这一目标旨在重新建立完善的和谐文化,以求继续破解“周期率”,为中华文明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这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深远意义所在。

  三、佛教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毋庸赘言,“兴亡周期率”是一道困扰了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关系到全民族生死存亡的历史难题,破解它是一项改变民族命运的艰难大业,也是全民族共同的使命。所以,必须在全民族的共同努力下一起去完成才有意义,也才能真正完成。这其中当然也应当包含宗教界和全体信教群众的努力。《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的方针,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指出“宗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对于佛教界,早在2003年9月24日,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五十周年纪念大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就在代表党中央国务院所发表的讲话中表达了这样的希望:中国佛教协会要号召和带领佛教界中的有识之士,进一步发掘佛教文化内涵,整理和研究佛教文化遗产,弘扬佛教文化的精华,对佛教教义作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解释……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促进佛教在中国社会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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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和谐社会,破解“兴亡周期率”的大业之所以需要包括宗教界和全体信教群众在内的全中国人民齐心合力、共同努力,是因为这是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需要在前进中不断开拓,不断探索,不断学习,不断进取。在这一艰难坎坷的奋斗过程中,必然会经常遭遇各种各样的困难、挑战,经受挫折和失败的考验,需要凝聚全民族的智慧和奋斗冲破难关。而在这方面,佛教是可以有所贡献的。因为关于如何在现实人生和社会奋斗中迎接挑战、战胜挫折、克服困难,佛教文化的卓越智慧可以提供很多有益的启迪和借鉴,尤其是“四圣谛”的原理告诉我们,无论是人生还是人类社会所遇到的任何困境,都必然有其形成的原因,就是俗话所说的“事必有因”。佛法揭示,宇宙间万事万物的一切发展变化无不受普遍因果律的支配,普遍的因果律是宇宙人生运行变化的客观规律(佛教习惯上称之为“缘起”、“因缘”或“因果”)。由于宇宙人生的任何运行变化都是有规律可循的,所以,这也就意味着任何困局都有其形成原因,只要能找到原因,就能找到相应的方法来破解。无论是什么样的困局,只要下定决心去破解它,百折不回,坚持到底,就一定能够找到方法,到达彼岸。这就是“四圣谛”所揭示的解脱困局的原理和方法。谁掌握了这个原理和方法,谁就可以冲破一切困境的束缚。

  在佛教这个古老的文化中,蕴涵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万古常新的文化精华,它可以滋养中华民族的社会人心,帮助人们走出接踵而至的人生困境,给人带来对未来的希望和信心。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尤其在中国社会全面改革开放、探索科学发展之路、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更能给我们提供一种文化上的支撑,提供一种化解困境的重要参考和借鉴。而且,佛教文化还能与时俱进地在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安定人心、发展文化事业、开展慈善救助、兴教办学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所以,佛教界和广大信众应当以极大的热忱和努力,把这个文化财富挖掘出来,奉献于这个时代、这个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以上是笔者对“佛教文化与和谐社会”问题的一点思考,错谬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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