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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佛教教育中的独立人格培养---林国良

发布时间:2023-07-20 10:07:18作者:念诵网

试论佛教教育中的独立人格培养---林国良

一 独立人格的培养,应是佛教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因为这既是佛教教义中的应有之义,也是现代社会对人格的要求。 从佛教的教义看,大乘佛教主张众生本性平等,众生与佛平等,这就意味着所有的人都具有平等的人格。同时,大小乘教义的共同追求都是要实现个人的解脱,而解脱本质上是每一个个体生命的解脱,并非集团性的解脱。因为按佛教的因果理论,各人因果各人了,不可能一人证道,他人也因此而获得彻底解脱。这样,每个人面对的都是自己的生命,追求的都是自己的解脱,这就要求每个追求解脱的人要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最后,大乘佛教的教义要求自利利他,自觉觉他,这一普度众生的事业要注意适应社会,适应时代,而现代社会倡导的也正是独立人格。 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所需要的都是独立人格。如在现代的民主政治中,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参与权,在选举等表现公众意志的场合,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投票权,每一票都有同等的分量,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能独立思考、自觉选择,也就意味着每个公民都应以独立人格进行政治参与。同样,在现代市场经济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法律赋予了每个人平等的地位,每个人的成败主要取决于他自己的判断和活动,这也要求每个市场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参与者要有独立的人格。相反,依靠不正常的人际关系办事,就是社会的不正之风,是转型期的腐败之表现,是建立一种正常的社会秩序需克治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希望弘法利生的佛教徒,如果他没有独立的人格,而是处处表现出依附性的人格,依附权势,依附豪富,他又怎能赢得人们的尊敬,从而信仰他的法门?(当然,从佛教的平等观出发,作为要救度的众生,佛教也决不排斥权贵和豪富,但这与依附权贵和豪富不是一回事。)这样的佛教徒又怎能在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期中,作为一支健康力量,帮助社会建立起一种合理有序的机制呢? 二 对佛教能否培养独立人格,笔者曾听到教外人士的一些疑问。如有人认为,佛教中的“三皈依”和净土信仰,只能培养佛教徒的依附性人格。因此,有必要对此加以澄清。

佛教的“三皈依”,即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其本意是将佛、法、僧作为精神导师。佛在世时,佛是信徒的导师。佛圆寂后,佛教徒以“法”,即佛的教导为师。同时,佛教的传统和精神,需要有人来维护和弘扬,这任务主要落到了佛教僧团的肩上。此外,对一般佛教徒来说,“法”固然可以为师,但他们往往更希望能得到切实具体的帮助,这样,护持正法的僧人也就成了一般在家信徒的导师。因此,佛、法、僧,作为精神导师,本无导致弟子人身依附的必然性,就像现代学校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一样,完全可以保持双方的平等关系和各自的独立人格。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可能出现一些不正常的情况。如果某位僧人修为和境界不高,将名闻利养看得过重,而弟子也不知真正的佛法,这样也确有可能形成弟子对师傅的人身依附关系。但这不是佛教“三皈依”的应有之义,更不是“三皈依”必然导致的结果。 净土信仰又是容易导致误解的教义,其本质是人们希望寻求帮助。而帮助者与被帮助者之间,并不必然形成人身依附关系。世间也有许多人在困难时希望得到帮助,但人们在得到帮助后,固然会产生感激的心理,却不需要卖身为奴,或做出其他会导致人身依附关系的举动。净土信仰的本意也是如此,人们在感激佛菩萨之余,并不必然要与佛菩萨形成人身依附关系。因为佛教是不信仰救世主的,净土也不等于解脱。进入净土者,要获得最终的解脱,还要继续修行,因为解脱之事并非他人可以代劳,最终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获得。此外,净土信仰者在感激佛菩萨之余,一般都会发如下“四弘誓愿”:“烦恼无边誓愿断,众生无边誓愿度,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这就是说,净土信仰者对佛菩萨的感激,并没有使他们希望成为佛菩萨的奴仆,而是希望自己在将来成就后也能像现在的佛菩萨那样去普度众生。所以,净土信仰与人身依附也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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